
循環筆記
循環業界的法規讀法與情報,一起把台灣循環雙法讀懂。
By Michael・不取代官方,以官方公告為準
讀法地圖:照這個順序讀
兩部法拆成六個單元,前面的判斷是後面的前提。看完整地圖
動態
官方最近的動作。看全部動態
- 廢清法罰鍰改個案審酌,跨新舊法案子先看處分書理由
裁罰準則未修正前,依廢清法第63條之1與行政罰法第18條裁量
- 乾電池回收費率預告修正,官方稱只改文字,業者先看對照表
改的是法源條號與名稱,官方稱無涉實質內容,本文未列費率金額
最新文章
- 廢棄物清運客戶要連帶負責,業者接案先看第30條
第30條把委託人綁進連帶責任,選供應商成了風險決定
- 綠色設計兩年緩衝期:再生料紀錄先留,設計等準則
第 14 條 2028 年 6 月 17 日施行,被點名後補不回來的是紀錄
- 資源循環創新實驗,業者先查被擋的條文在不在九條清單
第 37 條核准可排除九條規定,只在核准期間與範圍內有效
- 資源循環推動法罰鍰不高,停業才痛,先看身分站哪邊
第40條與《廢棄物清理法》第46條的差別,在東西的身分
- 資源循環推動法第五章獎勵:條文寫「得」,業者先備妥哪些紀錄
獎勵條文多寫「得」,辦法我沒查到已發布,先備查核紀錄
- 資源循環推動法第 5 條沒罰則,容器與平台業者要先讀什麼
第 5 條點名容器業者與交易平台,是後續指定公告的方向依據
- 資源循環法獎勵與融資,業者現在先做兩件事
第五章多數條文寫「得」,要主管機關先動才有獎勵
- 資源循環法罰鍰最高30萬,廢清法有刑責,先看你落哪邊
罰的是漏做動作還是風險外溢,兩部法的罰則差在這裡
- 資源循環法罰鍰六千元起,業者別當定價,先看按次處罰
第 38 條第 1 項:罰鍰後接限期改善,屆期未改善按次處罰
- 資源循環法第18條與費率表:用高費率包材的業者先標規格風險
PVC每公斤87元、PP/PE 7元,對照第18條第1項第4款
- 資源循環法第18條:地方可令貨下架,包材業者先盤三件事
第 18 條第 3、4 項讓地方訂規則也下命令,罰則套第 39 條
- 資源循環法只延後第14條,其餘已生效,業者先讀第52條
第 52 條只把第 14 條與第 38 條第 1 項延到 2028 年 6 月 17 日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