循
循環筆記

資源循環法獎勵與融資,業者現在先做兩件事

第五章多數條文寫「得」,要主管機關先動才有獎勵

示意圖解:左右對照圖,左邊是「應」,右邊是「得」
第五章的「應」課給機關,給業者好處的多數是「得」。
(示意圖解,內容以本文與官方原文為準)

《資源循環推動法》第五章的錢路,課給機關的「應」是優先採購和教育推廣。給業者錢或機會的條文,多數寫「得」,要主管機關先動才會發生。這一章是「條文給了機會,開關在別人手上」,所以你現在能做的,是先排進採購端能選的清單,並把績效數字存下來,不要等獎勵開辦。以下是我這麼判斷的原因。

1. 先找條文裡的「應」,再看它前面有沒有站著「得」

第 32 條第 1 項是這一章少數寫「應」的地方:

政府機關、公立學校、公營事業或機構、軍事機關、行政法人應優先採購下列產品或服務,並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績效評核

義務人是採購方,被評核的也是採購方。說白了,你在這條裡根本不是被評的人,你是被統計的數字。要做的事很單純:讓自己能被算到。

第 36 條第 5 項也有一個「應預留」,但它課在園區開發單位,不是你,而且前面還站著主管機關的「得要求」。所以讀第五章,先看動詞,再看動詞前面站著誰。

第 32 條第 2 項的優先採購辦法一發布,哪些種類會被列進去才有答案。我 2026 年 9 月沒查到已發布版本,所以這一塊現在沒有答案。

2. 獎勵給的是買方,所以你要先站進採購端的清單

第 32 條第 4 項:

民間企業或團體優先採購第一項之產品或服務,績效優良者,中央主管機關得予獎勵

這條的獎勵給的是買方。你做循環服務,就多了一句能講的話:採購這個,將來有機會被認定為績效優良。因為寫的是「得」,所以只能說有機會,不能說會有。

一個常見的誤判是,看到第 32 條第 1 項第 2 款寫「依第二十一條核准使用循環標誌」,就以為要等第 21 條第 2 項的辦法才拿得到標誌。依 2026 年媒體報導,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已依行政規則「循環產品及循環服務推動作業要點」,自 2026 年 7 月受理申請。「循環服務」是首波五大類之一。

要點全文我沒有逐字核對…所以這段請當成指路牌。我的判斷是,第 32 條把已經在跑的行政作法接上法律,現行標誌將來怎麼銜接,法規沒寫。

那買方憑什麼選你?「優先採購」只排有資格者的先後,履約能力、據點配置、過去實績,第 32 條一個字都沒提。標誌、規格、實績、報價方式,不需要等任何一部辦法,現在就可以整理。

3. 自願做的人沒有法定的地方放績效,要自己存

第 33 條:

事業自願提供物品或其包裝、容器之源頭減量、重複使用、延長使用或其他有利資源循環服務,績效優良者,中央主管機關得予獎勵或補助

第 16、17、19、20 條由主管機關指定公告,被指定的要照做,不做依第 42 條、第 44 條處罰。第 33 條給的是沒被指定、自己去做的事業。棍子給被指定的,胡蘿蔔給自願的。

缺口在第 29 條:網路申報的對象是「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事業」。沒被指定就不申報,主管機關手上也沒有你逐年累積的紀錄。辦法發布後,自願的人只能從自己的系統撈績效,撈不撈得出來,差別在這幾年有沒有在存。

這是我的推論。第 34 條第 4 項的辦法還沒發布,我不知道審查會看什麼。所以現在先把每筆包材的流轉紀錄留好,格式之後再調。

4. 融資與土地都要主管機關先動,土地只給要蓋東西的人

第 35 條:

中央主管機關得協調有關機關、金融機構及信用保證機構,針對事業投資於本法資源循環各項措施,優先給予融資管道及信用保證

這是第五章最弱的一條,動詞是「協調」,沒有辦法、罰則與申請程序。但循環包材是資產,要擴一個客戶得先押一批箱子出去,瓶頸在週轉,融資與信保處理的正是這段。銀行看的是資產清冊、回收率、帳齡、年周轉次數。

第 36 條第 3 項的撥用或出租,對象是「興辦人」。純做服務、清洗倉儲全外包的業者沾不到。能沾到的是園區預留用地後的外溢,你不能拿第 36 條申請一塊地,只能盯所在地有沒有專用區的規劃。

我可能錯在哪裡

第一,我寫的是條文結構與舉證邏輯,不是申請經驗,也沒看過任何獎勵核准案例。老實說,辦法發布後,第 2、3 條原則的判斷可能整個改寫。循環標誌那段來自媒體轉述,照著做之前請看主管機關公告版本。

第二,第 27 條第 2 項規定不符標準的再生產品不適用第五章。純租賃的循環包裝服務,若包材不用再生料,算不算「再生產品」,我沒有答案。第 34 條第 2 項的稅捐減免我只當指路牌,請找會計師。

原則摘要

  • 先找條文裡的「應」,再看它前面有沒有站著「得」。
  • 獎勵給的是買方,所以你要先站進採購端的清單。
  • 自願做的人沒有法定的地方放績效,要自己存。
  • 融資與土地都要主管機關先動,土地只給要蓋東西的人。

如果現在有人要求你提出原始憑證,你拿得出一個包材循環了幾次、從哪張紀錄算到哪張紀錄的完整鏈嗎?也請告訴我,你畫到哪一段開始出現問號。

原文:

本文為從業者心得整理,法規內容以官方公告為準。

這篇的原始資料:

・資源循環推動法(全國法規資料庫)

本文是從業者的讀後心得,法規內容以官方公告為準。